据介绍,为落实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部署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开展进出口物流环节收费检查。此外公布的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分别为: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引航费,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按照每艘次6000元的标准收取引航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外贸船舶每艘次12万元,内贸船舶每艘次8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辽宁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倾倒垃圾费。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进出口物流环节收费专项检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遇到乱收费问题,企业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本文由东莞厚道中港物流公司 “http://www.honesty777.com”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