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物流业发展的启示
中港物流业是一个行业跨度大、流程环节多的行业,对于发展中的中国物流业来说,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以及物流信息每一个环节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为避免面面俱到,笔者仅就建立深圳物流业协调机制和深圳与香港在物流业发展中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深圳需要借鉴香港的经验,建立高效的物流协调机制。香港有发达的市场、健全的法制、廉洁的政府和自主的公民社会,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广纳民意的物流信息沟通系统是有效的。到香港物流业现在已形成了物流企业——各类物流企业协会——物流协会——物流发展局——到香港物流服务发展委员会这样一个组织架构。物流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各类物流企业协会和物流协会是企业表达利益诉求的中介,物流发展局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牵头,成员则是由政务司司长任命的物流行业的各协会、商会或学会的代表组成,它是沟通政府与企业协会、协调推进物流发展的议事平台。物流发展服务委员会则由政务司长牵头,涉及物流业的相关职能局、署首长组成,是处理物流事宜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时的协调平台。这样一种组织架构最少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物流业的诉求能得到顺畅的表达;二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决策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因为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是不断地变化的,作为市场第一线的物流企业对这些变化是极其敏感的,而政府从通畅的渠道获取来自物流行业的真实信息就为物流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因为信息真实是决策客观和科学的前提和保证;三是这种体制在与内地政府打交道时,能减少香港政府的压力,一方面活跃的民间组织(协会、学会等)分担了政府的压力,另外香港政府在与相关方交涉时,可以宣称它只不过转达了物流业界的呼声,而这正是香港政府的份内之事。
反观内地物流管理体制则可以看到我们的差距。内地普遍存在“三分割”(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地域分割)和“三分散”(行政管理分散、物流环节分散、物流地点分散)现象。深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三分割”和“三分散”之弊端,但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沟通不力的现象。从物流协调体制上来看,市与区体制不同,各区的体制也存在很大差异。市级层面将物流管理的职能设在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事务主要由交委内设机构物流处负责。而各区的物流管理机构设立则是五花八门,有的区设立了属地性质的独立的物流办(如罗湖区);有的在贸易工业局下加挂物流办和高新办的牌子(如龙岗区);有的与高新办一起,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如宝安区);有的未挂物流办的牌子,但在贸工局(科技局)下列有物流职能并有内设科室(如盐田区在贸工局内设物流管理科,南山区则在贸工局内设商贸物流科);有的既未挂物流的牌子,也未列物流职能,将物流职能权当作一临时性事务(如福田区)。深圳市既然将物流作为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就应该找到适合深圳物流管理的体制。除此之外,如何借鉴香港经验,建立各行业的物流协会,使其充满活力,疏通企业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渠道也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总的来说,深圳物流管理应建立一个沟通便捷、服务有力、运转协调的物流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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